到资格证核发地交通运输管理处办。
申请办理提供材料:
申请报告;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企业章程、综合分析报告;资信证明;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经营管理、技术、财会人员名册及相应的职称证明;车辆行使证复印件,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件、从业资格证,搬运装卸人员操作证复印件。
办公场所、经营场地证明;企业经营管理、车辆技术管理及运输安全管理等制度;消防合格证明。
扩展资料:
办事流程:
1、企业向高新区交管所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申请表;
2、经办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,出具告知单;
3、资料齐备后,由高新区交管所人员到企业现场审查,符合办证条件的,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,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制证或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办证的理由;
4、市交通局运管处审核后,报省运管局或颁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和车辆《道路运输营运证》;
5、凭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。
法律分析:目前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换证需到证件核发地进行办理。外地核发的证件不能在上海进行业务办理。如果申请人是上海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,换证可在到期前1个月之内办理,到期后180天之内也可正常办理。外地签发的证需咨询外地有关换证规定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、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,确保道路运输安全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,不得违章作业。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,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,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:(一)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,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(二)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,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。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,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,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;不予许可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,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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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到资格证核发地交通运输管理处办。申请办理提供材料:申请报告;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企业章程、综合分析报告;资信证明;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经营管理、技术、财会人...
文章不错《上海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在上海哪里换证需要哪些证件?》内容很有帮助